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54号
遗失声明
宋连臣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40-7号2单元404室的预告登记证(04461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宋连臣
2020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