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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54号
发布时间:2020-06-19  
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54号

遗失声明

 宋连臣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40-7号2单元404室的预告登记证(04461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宋连臣

2020年6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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