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58号
遗失声明
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,坐落在元宝区江城大街340号1701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(辽(2018)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47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
2020年6月28日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58号
遗失声明
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,坐落在元宝区江城大街340号1701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(辽(2018)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47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
2020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