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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64号
发布时间:2020-07-01  
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64号

遗失声明

 闫成富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3号1单元701室的受理凭证(20200618029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闫成富

2020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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