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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84号
发布时间:2020-07-10  
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84号

遗失声明

 林强、孔宪昆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清华园小区22号楼1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(2005140799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 林强、孔宪昆

2020年7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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