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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04号
发布时间:2020-05-22  

遗失声明【2020】丹东市104号

遗失声明

  齐美丽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经街铁路住宅3号楼1-2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(21050507014211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 齐美丽

2020年5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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