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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17号
发布时间:2017-01-18  

遗失声明

  王晓辉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虹桥小区21-25号楼5号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7110268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王晓辉

2017年1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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