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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【2016】年第006号
发布时间:2016-12-30  

公      告

【2016】年第006号

    依据丹东龙泉置业有限公司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春支行申请,现将揽山园小区拟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    在建工程抵押范围:振兴区国桢路15-1号(1号楼)15-1-1号至15-1-7号、403室、404室、409室、504室、701室、805室、901室、908室、1001室、1004室、1005室、1008室、1101室至1106室;国桢路15-2(2号楼)15-2-5号至15-2-10号、307室、406室、407室、506室、606室、607室、707室、803室、1008室、1101室至1108室;国桢路15-3号(3号楼)15-3-2号至15-3-5号、103室至106室、201室至206室、301室至304室、306室、401室至406室、501室至506室、602室至606室、701室至706室、802室至806室、903室、904室、906室、1002室至1006室、1101室至1106室、1202室至1206室、1301室至1306室、1401室至1406室、1501室至1506室、1601室、1602室、1604室至1606室、1701室至1706室、1801室至1806室、1901室至1906室、2001室至2006室、2101室至2106室、2201室至2206室、2301室至2306室、2401室至2406室、2502室至2506室、2601室、2602室、2604室至2606室、2701室、2702室、2704室至2706室、2801室至2806室、2901室至2906室、3001室至3006室;国桢路15-4(4号楼)15-4-1号至15-4-6号、1502室至3002室、3007室;15-5(5号楼)106室、1104室、1107室、1108室;15-6(6号楼)202室、203室、207室、302室、303室、307室、403室、407室、707室、907室、1005室、1102室至1106室、1108室;国桢路15-7(7号楼)104室、201室、202室、204室、301室、304室、401室、404室、504室、601室、603室、604室、801室、804室、904室、1004室、1101室至1104室。

    国有土地使用证:振兴国用(2014)第061109004号

  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:地字第210600201400002号

  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建字第210600201500021、210600201500016号

   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:210600201507220301502117、210600201611250401603312

   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:丹住建(房)预许字第20151007、20161013号


特此公告

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2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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