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首次登记公告
关于李庆春等4户首次登记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07-14  
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
 编号:2023155-2023158
      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3年08月05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振兴区花园路18号(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)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0415-2316501
 
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m2 用途 备注
土地/房屋
  李庆春 土地及房屋 同兴镇板石村四组 200/76.9 农村宅基地/非成套住宅  
  杨文胜 土地及房屋 古城村二组 200/45 农村宅基地/非成套住宅  
  张丹晶、于莲香 土地及房屋 同兴镇龙母村五组 200/330.7 农村宅基地/非成套住宅  
  于洪亮 土地及房屋 同兴镇板石村六组 200/84.8 农村宅基地/非成套住宅  
 
 
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07月14日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