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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市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
发布时间:2020-08-03  
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填写说明
【申请调查事由】填写权籍调查所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的具体类别,主要分为:(1)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;(2)不动产界址、面积变更登记;(3)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;(4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;(5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(构)筑物所有权初始登记;(6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(构)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;(7)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;(8)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(构)筑物所有权初始登记;(9)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(构)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;(10)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;(11)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;
未在上述列明的范围内但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权籍调查的,在“其他”处填写。
【姓名(名称)】填写权籍调查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。因不动产变更或转移,需要共同申请的,按照转让方在前、受让方在后的顺序分别填写。两人或两个单位以上共有一处不动产单元,需要共同申请的,分别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。
【身份证件种类、证件号】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。境内自然人一般为《居民身份证》,无《居民身份证》的,可以为《户口簿》、《军官证》;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,无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的,可以为《营业执照》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、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。港澳同胞的为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同胞回乡证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台湾同胞的为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,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。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《护照》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。
【通讯地址、邮编】  填写申请人住所地的地址门牌号、邮政编码。
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】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,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;为非法人单位的,填写负责人姓名。
【代理人姓名】填写接受委托申请权籍调查的代理人姓名。
【联系电话】填写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的联系电话。
【坐落】填写不动产所在地的具体地址或门牌号。
【不动产种类】填写本次申请调查的不动产的具体类别,土地分为:集体土地所有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农用地使用权;地上物分为:房屋、构筑物或者林木等。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调查时,地上物可不填写。
    【宗地四至】按东、南、西、北四个方向填写宗地四至相邻地物或单位名称。 
【地上物状况】“房屋”填写本次申请调查的房屋的具体数量,例如申请调查1、2、3、4号楼,及5间平房,可填写为楼房4幢、平房5间。“构筑物”填写本次申请调查的构筑物的具体类型,例如:隧道、桥梁、水塔、水池、沼气池等;“林木”填写林木的具体林种及对应的大致株数,例如经济林3200株。“其他”填写不在上述三类地上物范围内的其他地上物名称。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调查时,“地上物状况”栏可不填写。
【原不动产权证书号】填写原来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编号。
    【宗地面积】填写申请权籍调查的不动产所在宗地的面积,没有的可不填。
【限制条件及他项权利状况】填写处于生效状态的不动产限制情况或他项权利状况,没有的可不填。
【申请人(签章)】由申请权籍调查的不动产权利人签字;权利人为单位的,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属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,此栏不填写。
【代理人(签章)】由申请权籍调查的不动产权利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;权利人为单位的,还需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。没有委托代理人的,可不填写。
【备注】填写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。
 
丹东市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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